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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英国人的汉译英试译(以此接得某大项目)
Thread poster: Alan Wang
ysun
ysun  Identity Ver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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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能理解 Mar 30, 2009

这种审查很有必要,其原因之一就是防止有人把其它网站的恶劣作风带到这里来。 某些人自以为网站是虚拟空间,以为只要隐藏自己的真实面目,那就说什么都可以,甚至连骂娘都可以。 您只要去看看这个讨论的发源地是什么样子就可知道。如果您不知道它的网址,我可以在此提供。 当然,也说不定您先去的那里、后来的这里,已经知道那发源地是什么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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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审查很有必要,其原因之一就是防止有人把其它网站的恶劣作风带到这里来。 某些人自以为网站是虚拟空间,以为只要隐藏自己的真实面目,那就说什么都可以,甚至连骂娘都可以。 您只要去看看这个讨论的发源地是什么样子就可知道。如果您不知道它的网址,我可以在此提供。 当然,也说不定您先去的那里、后来的这里,已经知道那发源地是什么样子了。

有的人其profile上没有简历、没有KudoZ activity、没有portfolio,几乎什么都没有,就只见他在论坛上无事生非。 一看就知道来者不善。其实,即使是能在这里立即显示的帖子,必要时同样也会受到审查和处置。 犯规的帖子将被删除。严重犯规者将被短期或永久性剥夺发言权,甚至被逐出 ProZ.com,直到永远。 实际上前面已经有过这样的先例。所以,希望您能理解。
nyleda wrote:

ysun wrote:

您的帖子总是迟后显示,所以我原来没看到这帖。现在简单答复一下。

由版主告知,我的帖子迟后显示是因待审,需时约24小时。



[Edited at 2009-03-31 08:31 G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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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erose
nigerose  Identity Ver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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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懂工程技术的人来说不难理解 Mar 31, 2009

其实原文“在开始的配料工序阶段,采用失重称量法把需要称重且符合工艺要求的粉料和沥青,按照要求的配比比例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

对于懂工程技术的人来说不难理解。当然这样的原文表达并非完美。
我们这里的讨论真是精益求精。按照国内的翻译价格,原译文除了明显的错误外,也算合格了。如果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也没有必要再讨论下去。


 
nyleda
nyl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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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理解原文而努力 Mar 31, 2009

ysun wrote:

以前在这里的讨论或辩论中,很常见的就是有人回避关键问题,却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清,甚至侮辱或攻击对方。其实,那只能证明他自己脆弱无力!


您这句话的含意模糊不清,很有点含沙射影的味道,如果您只是在发泄,那就算了。但如果是在说我,对不起,还得请您把理由明白地摆出来。

说实话,我觉得您现在的态度有点不大适合讨论问题。看来我再说什么,只要不合您的意思,都会被您曲解,被您挑茬。只有您的意见才是最终标准,其他都不算数。原作不合您的意,就必须修改。我不赞同您的批评,您就挑我的茬。这还有意思吗?

我将尝试用一种新的方法来说明我的观点:把您跟原作者的方法和思路并排放在一起做个对比,看看究竟有哪些差异。希望这次您能够听进去一些。

ysun wrote:

……
既然是称量法,就必然有称量器。若没有“称量器”,您用什么“称量法”? 一法一器,其中的关系想必您很明白?“需要称重”的物料是先入“秤”还是先入“混捏腔”,只要明白这个先后差别,原文就解通了多一半。如果不明白这个差别,便只能在原地转圈。

不理解您为何要刻意回避那道选择题。请您以这种形式答复,是为了让您省事。不知您为何非要舍简求繁。究竟是谁“误读原句”,只要你选择A、B、C 或 D,顿时即可一清二楚。你所谓的“正确的答案”,只是刻意回避关键问题。刻意回避关键问题,往往就意味着理亏。

nyleda wrote:

ysun wrote:

nyleda wrote:

ysun wrote:
……
4. 关键在于,“把需要称重…的粉料和沥青…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说法,会使人误以为是将粉料和沥青在混捏腔内称重。显然,加入混捏腔的目的是混捏,而不是称重。一旦加入混捏腔之后,粉料和沥 青就已经混合,如何再按照配比称重?而且,如果在加入混捏腔之前不称重,如何能达到要求的配比?所以,最起码应该把“需要称重”改为“经称重”才可避免误解。


原文全句为“在开始的配料工序阶段,采用失重称量法把需要称重且符合工艺要求的粉料和沥青,按照要求的配比比例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

这句话说明配料工序的“方法、要求、结果”(具体指什么,我前面说过了,不再重复)。其中对“结果”部分的说明,由一个“动词+状语”结构来表达,即“把……按照要求的配比比例 加入到……内”。您的分析拿掉了关键性的状语,难怪说不通了。

……

原文那句话最关键的成分是“把粉料和沥青加入混捏腔内”。“需要称重的”则是“粉料和沥青”的定语。“按照要求的配比比例”并非是关键性成分。现在,我请问您一个简单的问题:应该把需要称重的粉料和沥青先加入“秤”还是先加入“混捏腔”? 希望您能直接了当地回答这个 A 或 B 的选择题。谢谢!


这个状语短语是正确理解本句的关键之一。您之所以对本句屡试皆不通,原因即在于此!

原文没说称量器,只说称量法。一法一器,其中差别您可明白?只要明白这个差别,原文就解通了一半。还有一半是"place into the cavity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d mixture proportions"。如果不明白这两点,便只能在原地转圈。

这个选择题,本身就是基于误读原句,是一个错问的问题。但我还是可以回答:原文只给出了“要求”和“结果”这两样东西,原文谓语里没有“称”这个动作,是您硬塞給作者的,所以正确的答案只能是:把原料按照规定的配比置放于混捏腔。



原中文稿是一篇介绍“混捏成套设备”的短文,约三百字。作为介绍文字,应该既不失准确,又保持可读。我觉得原稿在这方面做得很有水平,显示出功力。能做到这个程度,一定可以减少很多遗憾——当然遗憾终归还是有的。

因为篇幅短,作者在介绍工序的时侯,选用了简明的方式讲述原理,以求给出一个轮廓,避免涉及细节(如操作步骤等)。但是作者的这个切入方式显然与您期望的有差异。下面来具体看一下:

原句:在开始的配料工序阶段,采用失重称量法把需要称重且符合工艺要求的粉料和沥青,按照要求的配比比例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

在这句话里,作者实际上是用了一个“最简原理图”来表示被说明工序的基本特征:

“配料工序:输入要求-->采用的方法-->输出结果”(式一)

其中,输入要求=“需要称重且符合工艺要求的粉料和沥青”,采用的方法=“失重称量法”,输出结果=“按照要求的配比比例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

而您不赞成作者关于配料工序的这一说法,认为必须说出其中分为两步操作:先“称重”,然后“填放”。您的“图”实际上是一个操作流程图:

“配料工序:步骤一-->步骤二”(式二)

其中,步骤一=用失重称(按配比)称出原料;步骤二=将称出的原料放进混捏腔。

式二跟式一不同的地方在于,式二将式一中的“方法”这一块,切成了两份,分别与“输入要求”和“输出结果”合并起来。这本来是一个工序的两种不同表述方法,无所谓对错,也就不需要去评论对错。

但您认为原作的表述不但费解而且错误。其实,您从一开始就拒绝了作者的说法,硬要跟作者分个对错出来。但如果您能冷静下来,花几分钟时间想想,就不难发现您与作者之间的差异在哪里。而且我在发言中也曾不止一次地告诉过您,我是怎样理解作者这句话的——作者说的是方法、要求、结果,而是步骤(比如上面的引文里就有)。但您根本不愿去听,只要我的理解跟您不一致,便继续用您的流程模式来说服我。当然您可以按您自己的理解去解释原作,但您也不妨听听别人是怎么说的——本来讨论就是为了交流。讨论的目的不在于说服或者压服对方,而是在于让对方了解自己的观点。现在您的观点我已经了解,那么我的观点您能明白吗?


 
ysun
ysun  Identity Ver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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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感到有点浪费时间 Mar 31, 2009

nigerose wrote:

对于懂工程技术的人来说不难理解

其实原文“在开始的配料工序阶段,采用失重称量法把需要称重且符合工艺要求的粉料和沥青,按照要求的配比比例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

对于懂工程技术的人来说不难理解。当然这样的原文表达并非完美。
我们这里的讨论真是精益求精。按照国内的翻译价格,原译文除了明显的错误外,也算合格了。如果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也没有必要再讨论下去。

原文表达并非完美,但对于懂点工程技术基本知识的人而言,确实不难理解,也不难翻译。 没有工程技术背景的人只要能认真地参考一些资料,虚心上 KudoZ 问问,应该也能应付,因为那些设备只不过是化工设备中的ABC。 原译文也确实有明显错误。不过,我自信我对原文和原译文的批评都不算过分。即使原文作者和原译者来了也未必很抵触。 如果在工程技术上没有共同语言,就难免会造成这里面说的那种局面:
http://www.proz.com/post/1086743#1086743


 
y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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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原地转圈 Mar 31, 2009

先请您说说,您认为我的哪些话是挑您的茬? 我最多只是用您自己的错误逻辑去反驳您自己的论点,谈不上挑您的茬。 我欢迎您把我挑您茬的话详细列出来。

其次,我什么时候说过原作必须修改?再三曲解别人意思的正是您自己。 请您再回过头去看看我的这个帖子,其中有没有原作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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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请您说说,您认为我的哪些话是挑您的茬? 我最多只是用您自己的错误逻辑去反驳您自己的论点,谈不上挑您的茬。 我欢迎您把我挑您茬的话详细列出来。

其次,我什么时候说过原作必须修改?再三曲解别人意思的正是您自己。 请您再回过头去看看我的这个帖子,其中有没有原作必须修改的意思:
http://www.proz.com/post/1091684#1091684

我只认为原作的某些部分应该修改,因其有可能使人误解,但我没有说必须修改。 即使一字不改,对我而言,我也很理解它的意思。 近三天来我们之间的争论,最主要是由于您竭力想反驳我下面的那些话而引起的:
ysun wrote:

4. 关键在于,“把需要称重…的粉料和沥青…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说法,会使人误以为是将粉料和沥青在混捏腔内称重。 显然,加入混捏腔的目的是混捏,而不是称重。 一旦加入混捏腔之后,粉料和沥青就已经混合,如何再按照配比称重?而且,如果在加入混捏腔之前不称重,如何能达到要求的配比?所以,最起码应该把“需要称重”改为“经称重”才可避免误解。


简言之,“把需要称重的粉料和沥青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这种说法在逻辑上是完全错误的,会引起误解。 正确的逻辑是“把需要称重的粉料和沥青加入减重式秤”、“把需要混捏的粉料和沥青加入混捏腔”。 已加入混捏腔的粉料和沥青已经不再需要称重,难道这么简单的逻辑还值得来回努力理解、来回纠缠吗?这里讲的是逻辑,至于具体如何实现这些操作,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而您非要把两者混为一谈。 我之所以要您直接了当地回答那道选择题,就是为了说明这个问题。 说起操作,尽管我在20天之前就在此贴出了减重式秤的图解,但从您前面的话里可以看出,对于如何具体使用失重称量法,您一开始的理解是很模糊的。 在这种情况下,虚心地听听别人的意见就更有必要。

您说,“像这样的原文,恐怕不是轻易能改得动的。 您说呢?” 言语之间充满了对别人的蔑视。 实际上,这种被您誉为“极有功夫”的原文在某些同事眼里看来只不过是“一般般”。 随便举个例子,您竭力反驳我,认为“配比比例”这个我认为是冗词的术语不应改为“配比”。 可是昨天,连您自己都说出了“把原料按照规定的配比置放于混捏腔”这样的话。 可见,像这种被您誉为“极有功夫”的原文也还是能改得动的。 连我这样工科出身的人都能轻易改得动,就别提那些文科出身的同事们了!我想,对他们而言,那只不过是 a piece of cake 罢了!您在辩论中采用的是实用主义,所以您说出的话往往会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 当我向您指出这种自相矛盾时,您就认为我是在挑您的茬。 问题就在这里。

至于您引用我的这段话:
ysun wrote:

以前在这里的讨论或辩论中,很常见的就是有人回避关键问题,却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清,甚至侮辱或攻击对方。 其实,那只能证明他自己脆弱无力!

我认为其含意已经十分清楚了,没必要再作任何解释。 至于我是不是在说您,您只要回过头去把您自己说过的话与我上面的这段话对照一下,便很清楚了。 如果您认为您没有回避关键问题,没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清,也没有侮辱或攻击对方,那就大可不必担心。 至于到底是谁在含沙射影,只要您再回过头仔细看看前几天的所有帖子也便可明白。

至于具体工艺过程,我认为没必要再浪费时间再去讨论。 如果您一定要讨论,那就请您先回答那道选择题。 您可以选择 D,即“不知道”,也可以选择任何其它一项,然后在“但是”后面加上您的任何说明。 经过这几天我反复解释,我相信您心里已经选择了 A,只不过是嘴上不愿承认罢了。 您坚决不愿承认我也无法勉强您,但我相信那每天至少300人次的旁观者,都已经很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nyleda wrote:

ysun wrote:

以前在这里的讨论或辩论中,很常见的就是有人回避关键问题,却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清,甚至侮辱或攻击对方。 其实,那只能证明他自己脆弱无力!


您这句话的含意模糊不清,很有点含沙射影的味道,如果您只是在发泄,那就算了。 但如果是在说我,对不起,还得请您把理由明白地摆出来。

说实话,我觉得您现在的态度有点不大适合讨论问题。 看来我再说什么,只要不合您的意思,都会被您曲解,被您挑茬。 只有您的意见才是最终标准,其他都不算数。 原作不合您的意,就必须修改。 我不赞同您的批评,您就挑我的茬。 这还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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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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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别人说的话中,多注意善意的,自己一度忽视的东西,是非常有意义的。 Apr 1, 2009

nyleda 和老孙,

我正在阅读你们的帖子,请暂缓发帖,我希望看明白讨论的焦点。总的原则还是,讨论应该各抒己见,能够说服对方,或者不能说服对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完整和清楚地陈述给了读者。认真的讨论难免夹带一点情绪。从别人说的话中,多注意善意的,自己一度忽视的东西,是非常有意义的。

Kevin

[修改时间: 2009-04-02 01:29 GMT]


 
nige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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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和“功力”? Apr 2, 2009

nyleda wrote:



原中文稿是一篇介绍“混捏成套设备”的短文,约三百字。作为介绍文字,应该既不失准确,又保持可读。我觉得原稿在这方面做得很有水平,显示出功力。能做到这个程度,一定可以减少很多遗憾——当然遗憾终归还是有的。



看看原文这句话:
“混捏机的混捏腔是双层结构,双层结构的夹套内”


“混捏腔是双层结构”
是上下双层,还是有两层壁?

“双层结构的夹套内”
难道夹套是“双层的”?这么说夹套是有两层,是双夹套?


再看看这句话:
“冷却机的冷却腔是双层结构,双层结构的夹套内通温度35-40℃的循环使用的冷导热油,热糊料在此冷却。”
“在此”是在哪里? 在冷却腔,还是夹套?热糊料与冷导热油混合来冷却?

不知道这如何体现原稿的“准确”和“功力”?




[修改时间: 2009-04-02 01:23 GMT]


 
y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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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个态 Apr 2, 2009

Kevin

你好!谢谢你的关注!我很同意你的意见。其实我也没有指望要说服对方。我把我的观点表明就可以了。 至于是与非、对与错,就留给别人去判断吧! 即使别人不发表看法,只要大家都在此讨论中有所收获,目的也就达到了。

我在 dumont 刚发起这个讨论时曾对他说,“说起来别觉得扫兴和奇怪,在此翻译论坛讨论翻译问题,感兴趣的人不会太多”。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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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你好!谢谢你的关注!我很同意你的意见。其实我也没有指望要说服对方。我把我的观点表明就可以了。 至于是与非、对与错,就留给别人去判断吧! 即使别人不发表看法,只要大家都在此讨论中有所收获,目的也就达到了。

我在 dumont 刚发起这个讨论时曾对他说,“说起来别觉得扫兴和奇怪,在此翻译论坛讨论翻译问题,感兴趣的人不会太多”。 现在看来,我犯了个经验主义的错误。自那以来,尽管在此发言的基本上还是那么几个人,但关注的人几乎每天都超过300人次,昨日至今超过了400人次。 我原以为是由于那个大标题比较醒目,从而引起关注。现在看来不完全是如此。

最近几天的讨论基本上是围绕着原文和原译文是否完美无缺这个问题。讨论这个问题倒也有益处,牵涉到中、英文写作的标准问题。 尽管翻译没有修改原文的权力和义务,但如果把原文当成是一篇交给 proofreader 的翻译稿,倒也值得推敲推敲。 不过,我以后还是会把重点放在对原译文的看法上。

我有耐心等待,正好这几天还特别忙。等你进一步发表意见之后,我再发新帖。谢谢!


[Edited at 2009-04-02 03:14 G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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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l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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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风格独立于翻译要求 Apr 2, 2009

我不准备继续这个讨论。在退出之前,说明一下我当初参与这个讨论的动机和目的。关于具体的讨论内容,请见已发的讨论帖。

我的参与始于评论wherestip 修改原译文的一句话。我不同意把原文中的谓语动词place分拆成两个动作。主要原因是原句中的状语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d mixture proportions" 更适合一个动作。我的意见被接受了。

然后有人提出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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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准备继续这个讨论。在退出之前,说明一下我当初参与这个讨论的动机和目的。关于具体的讨论内容,请见已发的讨论帖。

我的参与始于评论wherestip 修改原译文的一句话。我不同意把原文中的谓语动词place分拆成两个动作。主要原因是原句中的状语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d mixture proportions" 更适合一个动作。我的意见被接受了。

然后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分为两个动作比原来的一个动作更合理,并提出新的译文。分为两个动作是想要理顺中文原文中的一个复杂结构。基本思路是:既然使用失重称,就应该先按配比称出物料,然后把称出的物料放进目的容器。

我的切入点是:中文原文的本意是要用一个谓语动词再加上复杂状语,来表示一个工序所要完成的工作。原作者采用了一种“不常见”的思路,把着眼点放在了工序的原理方法、技术特点上,同时完全忽略有关具体操作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这样一个“古怪”表述方式的形成,并不是原作者的疏忽或者无能,而是原作者所作的决择。换句话说,原作者决定向读者展示混捏设备的“原理图”,而不是“(操作)流程图”。这个风格在中文原文中是一致的。

我发言是想要提醒一件事:原稿的内容选择和文字风格独立于翻译过程和翻译规则。原文的目标读者首先是顾客。在原稿的生成过程中,有众多的影响因素,但译者的意愿肯定排后。译者对原稿怎么想与原稿如何生成基本无关。

工程师们读同行的文字,永远都是努力读懂,而不是一遇阻碍便批评作者,提出修改意见。有专业背景的译者读同行工程师的文字,当然可以批评,但能不能在批评和修改之前再加一把劲读懂原作?即使是同行的工程师,如果经历责任等等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思路和视角。如果修改原稿,至少应该先了解一下原作者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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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个泡 Apr 2, 2009

本来不打算再在这个问题上发表意见了, 但是大家讨论得很热烈, 不妨再说说.

我同意 Yueyin 前面谈到的许多看法 - 原文还是应该理解透彻. 有语病的地方最好不要将错就错.

当然说在为投标参加测验的情况下是否紧紧遵照原文, 以至于连动词的数目都不能改变, 这要看个人掌握. 具体我本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不论什么情况下, 肯定是按准确并通俗易懂为首要目标.



[Edited at 2009-04-02 14:50 GMT]


 
wherest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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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几句 Apr 2, 2009

大家从不同方面出发, 说得都有一定道理. 我看是不是可以这样翻 ...

In the initial batch feeding stage, powders and asphalt that comply with the process requirements, (after being) measured by use of the loss-in-weight weighing method, are fed into the kneading cavity of the kneading device, (each in proportion)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ed mixing ratio.


当然还有很多不同的译法. 原来中选译文的译法便是其中之一. 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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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从不同方面出发, 说得都有一定道理. 我看是不是可以这样翻 ...

In the initial batch feeding stage, powders and asphalt that comply with the process requirements, (after being) measured by use of the loss-in-weight weighing method, are fed into the kneading cavity of the kneading device, (each in proportion)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ed mixing ratio.


当然还有很多不同的译法. 原来中选译文的译法便是其中之一. 我只是综合大家的不同意见加以归纳了一下. Yueyin 说得很对, 同样的意思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说法, 没有绝对的对错. 关键是要尽量翻得准确无误, 符合真正的工艺流程, 并符合 target language 通常的惯用说法.



[Edited at 2009-04-03 14:20 G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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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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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别赠言 Apr 2, 2009

nyleda wrote:

我不准备继续这个讨论。在退出之前,说明一下我当初参与这个讨论的动机和目的。关于具体的讨论内容,请见已发的讨论帖。

我的参与始于评论wherestip 修改原译文的一句话。我不同意把原文中的谓语动词place分拆成两个动作。主要原因是原句中的状语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d mixture proportions" 更适合一个动作。我的意见被接受了。

然后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分为两个动作比原来的一个动作更合理,并提出新的译文。分为两个动作是想要理顺中文原文中的一个复杂结构。基本思路是:既然使用失重称,就应该先按配比称出物料,然后把称出的物料放进目的容器。

我的切入点是:中文原文的本意是要用一个谓语动词再加上复杂状语,来表示一个工序所要完成的工作。原作者采用了一种“不常见”的思路,把着眼点放在了工序的原理方法、技术特点上,同时完全忽略有关具体操作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这样一个“古怪”表述方式的形成,并不是原作者的疏忽或者无能,而是原作者所作的决择。换句话说,原作者决定向读者展示混捏设备的“原理图”,而不是“(操作)流程图”。这个风格在中文原文中是一致的。

我发言是想要提醒一件事:原稿的内容选择和文字风格独立于翻译过程和翻译规则。原文的目标读者首先是顾客。在原稿的生成过程中,有众多的影响因素,但译者的意愿肯定排后。译者对原稿怎么想与原稿如何生成基本无关。

工程师们读同行的文字,永远都是努力读懂,而不是一遇阻碍便批评作者,提出修改意见。有专业背景的译者读同行工程师的文字,当然可以批评,但能不能在批评和修改之前再加一把劲读懂原作?即使是同行的工程师,如果经历责任等等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思路和视角。如果修改原稿,至少应该先了解一下原作者是怎么想的。

您是否继续参加这个讨论,那是您的自由。我估计您说来说去确实也没有什么新的话可说了。但在今后的讨论中,我也许不可避免地还要提到有关例子。届时如果您改变主意,随时欢迎您回来继续讨论。我建议您继续参加讨论,否则恐怕会增加许多遗憾。您要是走了,我也会很遗憾。

据我理解,当时 wherestip 对您意见的答复,并不意味着同意您的全部观点。
http://www.proz.com/post/1090388#1090388
他今天的发言,实际上是否定了您那不能“分拆成两个动作”的观点。

您认为“中文原稿的文字在我看来也极有功夫”,并认为,“我觉得原译文是极好的”。那是您的自由和权力。但我很不理解,为什么您对批评原稿和原译文的意见如此抵触?我想,即使原文作者和原译者来了也未必如此抵触。原译者对于这句话的翻译,属于典型的 “literal translation” 或 “word-by-word translation”。尽管您对 wherestip 添加“are weighed” 表示异议,但我认为 wherestip 的翻译是地道的意译。地道的翻译可以掩盖原文中的瑕疵。

我同意 nigerose 的意见,这种原文“对于懂工程技术的人来说不难理解。当然这样的原文表达并非完美”。如果原文只供中文读者使用,那么读者通常都会具有工程技术背景。没有工程技术背景的人也不会对此感兴趣。所以,尽管原文写得较差,问题也不大。但现在的问题是要译为英文,那么原译者是否懂工程技术呢?我对此很怀疑。从他的译文来看,他只是按照原文直译,结果把原文中的逻辑错误照搬到了译文中。因此,我的判断与您正好相反。我认为原译者似是行外人。我指出原文的错误并非是出于狂妄,也不是因为没有读懂原文,更不是如您所说是因为遇到阻碍,而恰恰是为了纠正包括您在内的某些人对于原文的错误理解。很明显,原文中的逻辑错误最起码已经误导了像原译者这样不熟悉“失重称量法”的人。另外,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得乎其下。如果对这种写得较差的原文不但没有鉴别能力,反而还把它当作“极有功夫”的范文,自己又如何能写出上乘的文章来呢?

我也同意 nigerose 对原文中其它错误的看法。他举出的两个例子很有说服力。从中也可看出这位工科毕业生的文字功力。“双层结构”是个模糊的概念。只有看了后面的夹套两字,才能明白那实际上是指双壁结构。译文 “double-layer structure” 同样是个模糊的概念,所以我把它改为 “double-wall structure”。原译者使用的 “between which”,很可能就来自于其意识中“双层”两字。实际上,“混捏机的混捏腔是双层结构,双层结构的夹套内…” 这句话只要改为“混捏机的混捏腔设有夹套,夹套内…”即可。“循环使用”改为“循环”即可,因为如此昂贵的导热油,不可能边使用边弃置。须知,工厂里甚至连冷却水都要循环利用。原文中还存在着其它错误。可见,工程师的文字功夫也是参差不齐。既然是讨论问题,就没必要规定不得批评原文。实际上,在国家标准中也常可见到类似错误。您如果上 KudoZ 那里看一看有关国标的问题就会了解。但看来您对 KudoZ 从无兴趣。

原译者虽然把“失重称量法”译为loss-of-weight method,但他对此法未必有清晰的理解。因此,他采用了直译,在译文中犯了与原文作者同样的逻辑错误。遗憾的是您始终为这个错误逻辑辩护。原文作者并非如您所说是在介绍原理,而恰恰是在描述工艺过程和操作步骤。您自己没有读懂原作,请您不要以为别人也没读懂。这句话的关键就在于对“失重称量法”的理解。 尽管我于3月8日就指出了原文的逻辑错误,并于3月10日贴出了“减重式秤”的图解,但可看出,您于3月26日加入此讨论时,对“失重称量法”的原理仍并不清楚。至于我的“基本思路”是什么,您再看一下我于3月8日说的下面这段话就应该清楚。我没有把握是不会说这些话的:

http://www.proz.com/post/1073396#1073396
ysun wrote:

2, 我同意应该用in which。不过,我不认为这是一个double jacket。Double jacket是指双层夹套,也就是一层夹套之外还有一层夹套。我看不出这里有用双层夹套的必要。 我认为这是一个double-walled structure。The two walls form a jacket。

3, 这一段原文就有问题。“把需要称重 ...的粉料和沥青...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会使人产生误解。我同意你的理解,这里的意思并非是把需要称重的粉料和沥青放进混捏机去称重,而是先称重后加入,或是边称重边加入。我同意你的句型: “… are weighed and fed into the chamber of the mixer/kneader” 。不过,” loss-of-weight method” 这个术语不能算错。在混捏机之前,应该有一个 “loss-of-weight-type weighing system”。这种称重机构就是以 “loss-of-weight”为基础的。简单的解释就是,先往一个架在load cells上的料斗装入一定物料,然后从料斗下部放料口往外放料。等到料斗与料斗内物料总重量减到一定程度时,放料闸板就自动切断。这个“loss-of-weight”就等于所放出物料的重量。


您说我的译文“屡试不通”,一个理由就是“原文谓语里没有“称”这个动作,是您硬塞給作者的”,另一个理由就是我 "created”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ed mixing ratio”的说法。我谨提醒您,原文就用了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d mixture proportions”这样的形式。如果我的用法是错误的,则原文也是错误的。如果原文也是错的,您又如何解释您所说的“我觉得原译文是极好的”这句话? 判断对错,不宜因人而异。正因为您在辩论中因人而异发表评论,所以常常说话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

对于别人的译文,您可尽管发表评论,但请勿使用“屡试不通”这种颇失风度的字眼。现在我把我建议的译文再次贴出,欢迎您继续批评。我不认为我的译文十全十美,也不认为那是标准答案,但迄今为止您所指出的这两点所谓错误实际上并没有错。我也欢迎其他同事发表评论。谢谢!

ysun wrote:

原文:
... 采用失重称量法把需要称重且符合工艺要求的粉料和沥青,按照要求的配比比例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

原译文:
… making use of the loss-of-weight method, powders and asphalt that need weighing and comply with the process requirements are placed into the kneading cavity of the kneading device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d mixture proportions.

我建议的译文:
..., by using loss-of-weight scaling method, powders and asphalt that comply with the process requirements are weighed and charged into the kneading chamber of the kneading machine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ed mixing ratio.
-------------------------------------------

原文:混捏机的混捏腔是双层结构,双层结构的夹套内通温度180-280℃的循环使用的热导热油,加热混捏糊料。

原译文:The kneading cavity of the kneading device has a double-layer structure. This layered structure creates a jacket between which circulates a heat-conducting oil, at a temperature of 180-280℃, heating the kneading paste within.

我建议的译文:
The kneading chamber of the kneading machine has a double-wall structure that forms a jacket, in which a hot thermal oil is circulated at a temperature ranging from 180 to 280℃, heating the paste being kneaded.


[Edited at 2009-04-03 14:26 G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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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cientific guess Apr 3, 2009

nyleda wrote:

如果修改原稿,至少应该先了解一下原作者是怎么想的。

原作者是怎么想的?原作者来了很可能会说,感谢竭力为我辩护,但我那个“需要称重” 纯粹是个 typo,应该是“需要混捏”。抱歉!
ysun wrote:

原文:
“在开始的配料工序阶段,采用失重称量法把需要称重且符合工艺要求的粉料和沥青,按照要求的配比比例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

在开始的配料工序阶段,采用失重称量法把需要混捏且符合工艺要求的粉料和沥青,按照要求的配比比例加入到混捏机的混捏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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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example of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ed ratio” Apr 3, 2009

cited from the U.S. Patent 7041176
http://www.patentstorm.us/patents/7041176/description.html

“When the pipe is at the right temperature, the epoxy components A and B can be mixed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ed ratio.”

Inventor: Joerg Kruse, Managing Director & Founder
International Pipe Lining Technologies, Inc.
San Diego, CA 92121,
... See more
cited from the U.S. Patent 7041176
http://www.patentstorm.us/patents/7041176/description.html

“When the pipe is at the right temperature, the epoxy components A and B can be mixed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ed ratio.”

Inventor: Joerg Kruse, Managing Director & Founder
International Pipe Lining Technologies, Inc.
San Diego, CA 92121, USA
http://www.ipltechnologies.com/about.html

A lot more similar examples may be found on the 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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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s-of-weight scale or loss-in-weight scale Apr 3, 2009

Please see a flow diagram of a loss-of-weight scaling system as shown in Figure 3 on page 5 at:
http://japr.fass.org/cgi/reprint/5/4/386.pdf

Loss-of-weight scale is more commonly called "loss-in-weight scale".

Ple
... See more
Please see a flow diagram of a loss-of-weight scaling system as shown in Figure 3 on page 5 at:
http://japr.fass.org/cgi/reprint/5/4/386.pdf

Loss-of-weight scale is more commonly called "loss-in-weight scale".

Please see:
http://www.danvaegt-scales.com/english/productprogramme/loss-in-weight-scale.shtml
The Danvaegt Loss In Weight System has been developed for continuous dosing and flow measuring of solids.

How does it work?
See an animation of the dosing here - AVI CLIP
http://www.danvaegt-scales.com/low/produktprogram/annimationer/differentialvagt.gif

Now, if you go to my multiple-choice question and select the choice A, I’ll give you a full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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