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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插图版:汉语中夹杂外语的原因未必是崇洋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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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2, 2014

汉语中夹杂外语的原因未必是崇洋媚外

黄佶(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摘要:除了崇洋媚外,汉语中夹杂外语的原因还可能是(1)出于对异域文化的好奇心,(2)使用外文能够产生装饰美和想象美,(3)外文原文比中文译文简洁,(4)丰富语言和文字,(5)中文译得不好,词不达意。因此,汉语中夹杂少量外文无伤大雅,减少汉英夹杂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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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中夹杂外语的原因未必是崇洋媚外

黄佶(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摘要:除了崇洋媚外,汉语中夹杂外语的原因还可能是(1)出于对异域文化的好奇心,(2)使用外文能够产生装饰美和想象美,(3)外文原文比中文译文简洁,(4)丰富语言和文字,(5)中文译得不好,词不达意。因此,汉语中夹杂少量外文无伤大雅,减少汉英夹杂现象的关键是为外国事物创造出简洁而准确的中文名称。翻译是一种文学创作,也需要创意,专家不应闭门造车,而应该去汲取民间智慧。数字设备的普及和发展,有助于减少汉英混杂现象。应该立法要求企业把外文商标等译为中文,使用时面积必须大于外文原文。阿拉伯数字也是外文,但现在的地位已经高于汉字数字,这更需要去纠正。


  最近,汉语中夹杂的外语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是否要捍卫汉语的纯洁性”再次成为媒介的话题。实际上,汉语中夹杂外语的原因未必是崇洋媚外,原因还有如下几种:


1,出于对异域文化的好奇心


  人是有好奇心的动物,使用异国语言是满足好奇心的一种表现。中国人喜欢使用外文,外国人也喜欢使用汉字,例如在自己身上纹上汉字,最著名的要算英国球星贝克汉姆了,他在身上纹了中文名句“生死有命,富贵由天”。笔者收集过很多外国人的汉字文身,其中有一个写的是:“这是纹身”(图1)。也就是说,对这个外国人来说,文身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不要紧,只要是异国文字,例如神秘古老的中国文字,就可以了。我们总不会说这个外国人是在“崇华媚中”吧?

http://img3.douban.com/view/note/large/public/p12089611.jpg

图1,文身“这是纹身”


  人们都喜欢求新、求变,尤其是年轻人,因此在本国语言中夹杂外文是很正常的表现,中国人如此,外国人同样如此。有人批评说:“为什么外文里面夹杂中文时,都是用外文字母书写的,例如 Jiaozi,而中文里夹杂外文就写原文呢?”这是因为外国人不会写汉字,他们的电脑和手机也无法输入汉字,他们即使想直接写汉字也无法写,于是只能取其音而舍其形。但是中国本来就用罗马字母作为拼音字母,中国还普及了英语教育,电脑和手机又是美国人发明的,本来就能够输入英文字母,中国人在汉语里夹英文就很方便,于是汉语里就出现了英文。


2,阅读距离产生装饰美


  外文不是母语,在读外文时必须多拐一个弯,先在脑子里把外语译为母语,然后进行理解。这个“弯”就产生了一个“阅读距离”。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阅读距离同样会产生美,例如丰富了书刊、包装或广告等的版面装饰,增加了美感。《人民日报》报名下方写有“RENMIN_RIBAO”(图2),这组罗马字母不是“人民日报”的外文译名,也不完全是这四个汉字的拼音字母,因为没有声调符号。汉语拼音只有加上了声调符号,读者才能知道汉字的准确读音。没有音调符号,拼音字母就失去了最重要的功能。这一串罗马字母外国人看不懂,对中国人则没有用(甚至有负作用:因为没有声调符号,使读者以为这四个字都发轻声),因此添加它们的主要目的应该是美化版面。

http://img3.douban.com/view/note/large/public/p12089612.jpg

图2,人民日报报头


  外语产生的阅读距离还会引发想象美。年轻姑娘穿的汗衫胸前写英语单词“girl”,我们觉得很自然也很美,我们从“girl”这个词汇能够联想到年轻女子的种种曼妙。但如果中国女子穿的汗衫上写的是“姑娘”两个汉字,那么感觉就截然不同了(图3)。因为“姑娘”二字是中文,是母语,我们太熟悉其种种言外之意了,此时不仅不可能有美感,反而会产生不雅的联想。

http://img3.douban.com/view/note/large/public/p12089614.jpg

图3,中国女孩的汗衫上写汉字“姑娘”不合适


3,因为外文简洁


  语言不是挂在墙上欣赏的,而是要说要写、要频繁使用的,因此,语言越简洁越好,直至再简洁会产生误解为止。很多人在中文里夹杂外语,是因为这些外语没有更简洁的中文表达方法。例如“GDP”比中文译文“国内生产总值”简洁很多,每次可以少说好几个字,长年累月节省下来的力气很可观。实际上即便原本就是中文,我们也在不断简化,例如把“中央电视台”简称为“央视”,把“春节联欢晚会”简称为“春晚”。


  只要汉语译文比原文简洁,人们自然会使用汉语译文,你请他使用外文原文他还不肯呢。例如World_Wide_Web的缩写“WWW”有九个音节,读起来比汉语译文“万维网”麻烦多了,于是人们主动选用 “万维网”了。


  很多人说直接写外文会导致读者不理解。的确如此,读者看到一个陌生外文词组时的确不认识,但读者是会学习的,了解“GDP”是什么意思,需要一小点时间,但以后终身不必说很罗嗦的“国内生产总值”,可以省掉很多麻烦,总的来说是很合算的。


  因此,与其费力反对中国人在汉语里夹杂外文,不如动脑筋寻找简洁的中文译文,至少不要比外文原文复杂,最好能够比原文更简洁,或者有额外的趣味,使人们喜欢使用。例如与其去禁止使用“NBA”,不如将其意译为“美职篮”,或音译为“恩比爱”或音意混合,译成“牛掰啊”。


4,丰富语言和文字


  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对语言和文字同样如此。用惯了一种说法之后,就会试图换一种说法,标新立异,图个新鲜,产生额外的趣味。例如年轻人把“我”说成“偶”,把“同学”说成“童鞋”,把“叔叔”说成“蜀黍”等等。因此,把一本正经的“再见”、“回见”改为“拜拜”或“88”,不是因为崇洋媚外要说英文,而仅仅是换个说法而已。至于为什么是“88”而不是“77”或“99”,那是因为语言需要一个渐变的过程,如果跳跃太大,别人会听不懂,语言就失去了交流的作用。“88”是“bye bye”的谐音,而学过一点英语的人都知道后者的意思,所以很容易理解“88”的含义。


5,现有的中文译文词不达意


  专家们根据 pm2.5 的英语名称 fine_particles 将其译为“细微颗粒”,但没有流行起来。因为“细微颗粒”这个词组本身就语焉不详,不仅 pm2.5 是细微颗粒,一般的灰尘不也是细微颗粒吗?而且细微颗粒太多了,小米、芝麻是细颗粒物,砂糖、盐、味精不也都是细颗粒物吗?


  更重要的是,pm2.5 对人的健康有着极大的威胁,人们谈 pm2.5 色变,但“细微颗粒”这个词组完全是中性的,丝毫没有把 pm2.5 的巨大危害性表现出来,人们说“出门一定要戴口罩,以防吸入细微颗粒”时根本不能传递本来想表达的警示意味:“吸入这种很危险的污染物会危及健康和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拒绝用“细微颗粒”指称“pm2.5”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pm2.5 的中文译文至少应该包含“尘”字,以传递“pm2.5”一词所包含的贬义。


  pm2.5 之所以可怕,这个“2.5”至关重要。和 pm5、pm10 不同,pm2.5 微尘的直径已经足够小(小于 2.5 微米),能够穿过肺泡壁直接溶入血液,难以排出体外。所以,也应该把这层含义表达出来,例如把 pm2.5 译为“临界微尘”。


  有人会问:“为什么在外国可以称 pm2.5 为 fine_particles(字面意义是‘细微颗粒’),而在中国不能将其译为‘细微颗粒’?”因为中国人是经历了一个跌宕起伏的过程才获悉 pm2.5 的存在及其危害性的,“细微颗粒”这种温文尔雅的科学语言无法承载这小段沉重的历史。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传播,如果忽视词语背后的社会因素,译文就会没有生命力。


  我们不应把翻译外国事物的外文名简单地理解成“翻译它们的外文名称”,而应该更广义地理解为“为外国事物取一个中文名称”,这样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就会多很多。


  现在人们开会、上课、讲座时普遍使用微软公司的软件 ppt(原文是 Power_Point)。如何翻译“ppt”?意译为“投影软件”?“课件”?把 Power_Point 直译为“力量点”?把 ppt 音译为“劈劈踢”?似乎都不合适,“劈劈踢”三个字看上去是一种武功了。


  笔者在网上偶尔看到 ppt 被称为“泡泡糖”,觉得非常有趣,于是在课堂上试着这样说,第一二次同学们都不理解我为什么布置他们课后做“泡泡糖”,但我说到第三次时他们突然明白了,哄堂大笑起来,效果很好。


  “泡泡糖”显然不是“翻译”ppt 的结果,最可能来自打字输入“ppt”三个字母之前忘记切换中英文输入法产生的失误。但歪打正着,“泡泡糖”这个中文名亲切可爱,可以很好地反映 ppt 简便实用、人人爱用这个事实,而且因为使用的领域几乎没有重叠,也不易和真的泡泡糖混淆。


  一些管理者认为中文夹杂英文的原因之一是翻译人才质量不高,因此主张“必须要提高译者的准入门槛”,这是不对的。科班出身的人循规蹈矩,绝对不会把“ppt”译为“泡泡糖”。所以,正确的做法恰恰是降低翻译者的准入门槛,广泛发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一起来搞翻译,各种译法可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让语言的使用者--大众--去选择最合适的译法。专家学者可以引导,但不能限制人们去创新。


  翻译外国事物名称不是找几个汉字和外文对应起来的机械行为,实际上更多地是一种文学创作行为,“巧克力”、“麦当劳”和“可口可乐”等译文已经成为经典。要搞好翻译,不仅需要懂外语,还需要有创意,甚至靠运气(如 ppt 译为“泡泡糖”)。因此不能只靠少数几个专家闭门研究如何翻译。专家反而应该从民间汲取智慧,寻找灵感。


  人民日报批评为什么“iPhone”没有被译为中文,实际上民间早就有人称其为“爱疯”。当然,“爱疯”难登大雅之堂,那么专家们不妨以此为基础来完善一下,例如译为“爱凤”或“爱锋”、“爱峰”。


  专家们还可以推动立法,规定外国企业来华经营时必须把企业名称、商标和产品名称等预先译为中文,并优先使用中文,摆在外文原文前面,而且中文字符的总面积要大于外文字符的总面积。中国企业如果使用外文做商标名等,也应该照此办理。


  很多新的外来概念不仅没有中文名称,连外文原文都不宜使用,民间也没有提出过什么翻译方案,专家们倒是可以去带头研究一下这些名称应该如何翻译。例如一个电子文件占用的字节数,在英语里叫“size”,但中文里直呼“尺寸”似乎不合适,因为这会和文件的几何尺寸(长宽厘米数)相混淆;叫“兆数”,也不合适,因为很多电子文件的字节数很少,远远不到一兆字节。


  只要有了合适的汉语译法,纯汉语完全可能战胜汉英混杂。现在用键盘输入文字的机会已经远远超过手写,而且汉字输入软件都能学习和记忆新的汉语词组(例如只要我输入一次“劈劈踢”,我的电脑就记住了这个词组,以后我按三个键 p、p、t,就能够得到词组“劈劈踢”),这大大提高了汉语词组的输入效率。虽然手写时输入英文比较简洁,但用键盘输入英文时必须先切换成英文输入法,输完之后再切换回来。因此,汉语和外语在键盘上竞争时,“汉字笔画多”不会成为不利因素,反而因为不需来回切换输入法,单纯写汉语比汉英混写更有优势。


  另一方面,我们不应把汉语中夹杂少量外文字母或词组视为洪水猛兽。阿拉伯数字不也是外文字母吗?但官方给予它们的地位反而超过了汉字,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图4)。很多报刊和书籍的编辑为了避免违反规定,自觉加码,于是出现了大量“100 多年”、“200 多人”、“3000 多吨”等荒谬的写法。主张汉语纯洁化的人士也应该呼吁清理一下这种荒谬的写法。

http://img3.douban.com/view/note/large/public/p12089610.jpg

图4,漫画:阿拉伯数字在中国的地位已经高于汉字数字(作者黄佶)


(作者简介:黄佶,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师,长期研究跨文化翻译问题。2005 年龙落选奥运会吉祥物后,黄佶第一个提出把“龙”译为 Loong,这一建议在 2006 年的“弃龙风波”中被国内外新闻媒介如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美联社和 CNN 等广泛报道。)

[Edited at 2014-06-12 05:18 G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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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论坛发帖如何插入图片? Jun 12, 2014

我下午实验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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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验 Jun 12, 2014

http://img3.douban.com/view/note/large/public/p12089614.jpg

图3,中国女孩的汗衫上写汉字“姑娘”不合适


 
ysun
ysun  Identity Ver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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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葫芦画瓢 Jun 12, 2014

hj58 wrote:

这个论坛发帖如何插入图片?

下午实验失败了。

黄佶先生:

你好!很久不见。关于如何插入图片,你只要看一下别人插有图片的帖子,然后点一下 quote,就可看到别人是如何插的。例如:

http://www.proz.com/post/1878407#1878407

还有一种较简单的办法:
http://www.proz.com/post/1547743#1547743


 
pk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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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 Jun 12, 2014



[Edited at 2014-06-12 20:43 G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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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问题何必复杂化? Jun 12, 2014

很多新的外来概念不仅没有中文名称,连外文原文都不宜使用,民间也没有提出过什么翻译方案,专家们倒是可以去带头研究一下这些名称应该如何翻译。例如一个电子文件占用的字节数,在英语里叫“size”,但中文里直呼“尺寸”似乎不合适,因为这会和文件的几何尺寸(长宽厘米数)相混淆;叫“兆数”,也不合适,因为很多电子文件的字节数很少,远远不到一兆字节。


size:处理成“大小”不就得了吗?

用“大小”来形容“文件”,很自然啊。


 
clear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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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人瞎说一通 Jun 12, 2014

人民日报批评为什么“iPhone”没有被译为中文,实际上民间早就有人称其为“爱疯”。当然,“爱疯”难登大雅之堂,那么专家们不妨以此为基础来完善一下,例如译为“爱凤”或“爱锋”、“爱峰”。


只让人觉得人民日报是外行人瞎说一通的感觉!

难道在人民日报看来,根本容不得半个外文?非得要彻底汉化,让iPhone、iPad这种不可译的专门名词也非得汉化?
对于这类词,还是老老实实的发其音吧。
至于爱疯、爱风、爱锋、爱峰什么,终归难登大雅之堂,小圈子里说说还行,正规的刊物或主流的媒体还是不会用这样缺乏标准的译法,连苹果官方都是直接使用iPhone、iPad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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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了IT Jun 12, 2014

按人民日报的逻辑,以后一律不得出现IT,而是应该叫“挨踢”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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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文身“这是纹身” Jun 13, 2014



图1,文身“这是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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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人民日报报头 Jun 13, 2014



图2,人民日报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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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中国女孩的汗衫上写汉字“姑娘”不合适 Jun 13, 2014



图3,中国女孩的汗衫上写汉字“姑娘”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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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漫画:阿拉伯数字在中国的地位已经高于汉字数字(作者黄佶) Jun 13, 2014



图4,漫画:阿拉伯数字在中国的地位已经高于汉字数字(作者黄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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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 size 译为“大小”也不合适。 Jun 13, 2014

“这个文件的大小是多少?”

一个人看见这句话会怎么理解?

所以“大小”还不合适。


clearwater wrote:

很多新的外来概念不仅没有中文名称,连外文原文都不宜使用,民间也没有提出过什么翻译方案,专家们倒是可以去带头研究一下这些名称应该如何翻译。例如一个电子文件占用的字节数,在英语里叫“size”,但中文里直呼“尺寸”似乎不合适,因为这会和文件的几何尺寸(长宽厘米数)相混淆;叫“兆数”,也不合适,因为很多电子文件的字节数很少,远远不到一兆字节。


size:处理成“大小”不就得了吗?

用“大小”来形容“文件”,很自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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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是能够汉化还是尽量汉化比较好。 Jun 13, 2014

我的观点是能够汉化还是尽量汉化比较好。

clearwater wrote:

人民日报批评为什么“iPhone”没有被译为中文,实际上民间早就有人称其为“爱疯”。当然,“爱疯”难登大雅之堂,那么专家们不妨以此为基础来完善一下,例如译为“爱凤”或“爱锋”、“爱峰”。


只让人觉得人民日报是外行人瞎说一通的感觉!

难道在人民日报看来,根本容不得半个外文?非得要彻底汉化,让iPhone、iPad这种不可译的专门名词也非得汉化?
对于这类词,还是老老实实的发其音吧。
至于爱疯、爱风、爱锋、爱峰什么,终归难登大雅之堂,小圈子里说说还行,正规的刊物或主流的媒体还是不会用这样缺乏标准的译法,连苹果官方都是直接使用iPhone、iPad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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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者的任务就是找出合适的译文。 Jun 13, 2014

翻译者的任务就是找出合适的译文。把 IT 译为“挨踢”的确不合适,但这不等于无法为“IT” 找到合适的汉译。

clearwater wrote:

按人民日报的逻辑,以后一律不得出现IT,而是应该叫“挨踢”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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